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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音鸞訓-『無明惡海』
癸卯年十月十六期
本堂正主席觀音佛祖 降
詩:
操心怎似存心好,
爭氣何如忍氣高;
罷卻無明離苦惱,
消除惡海浪滔滔。
示: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?乃人為萬物之靈長,但於現實之社會中,富貴人家所飼養之寵物,所過的生活往往不亞於人也!尤其是擁有權勢地位者,視若珍寶一般,不容他人當如禽獸稱之。當然啊!禽獸投胎於人家受人寵溺,多數皆有前因後果之牽連,吾佛不便予以贅述之。俗語有云:「狗仗人勢」,此古今即存在之事實,何況今世貓狗受人寵溺,更是不在話下。
吾佛觀之世態,父母年邁,不好好行孝奉養家堂,將父母送至「安養中心」雇人看顧,不願承歡膝下,讓父母得以頤養天年,以盡為人子女之孝道無虧,卻甘心為貓狗抓屎把尿,一有閑暇就帶至公園、野外溜躂,如呼兒喚女般之稱謂,照顧得無微不至,甚至為了貓狗所引發之糾紛,互不相讓大打出手;抑或對簿公堂亦在所不惜!亦有不約束自己之狗,任由其驚嚇他人或而咬傷,非但不檢討自己不端之行為,且先聲奪人、惡人告狀、惹事生非。唉!常因絲毫不肯讓步,帶來不可收拾之局面。
若此之人,哪是擁有愛心視萬物一體同仁,實乃似惡行惡狀者,駕鷹犬橫行無忌以行兇並無兩樣!偏偏今世之執法者,將人、犬之貴賤並無區別,總之,人與人之間,恩怨情仇之判斷,真真正正依法論處者鮮矣!若在犯下罪行後,以重金禮聘能言善道者,鼓其如簧之舌、妙筆生花,常可換得輕微之罪刑。
「生死存亡」常在執法之一念間,走離鬼門關而得消遙法外也!多少冤屈之怨氣沖天,還是不能平息受害者之情緒,一切之一切,祇有在天律之下方能冤屈得伸也。
此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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