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音鸞訓-【五戒十善】
癸卯年閏二月廿八期
本堂副主席二菩薩 降
詩:
道在紅塵鬧市修,
全憑五戒作根由;
防非止惡三業淨,
事理圓融永脫憂。
示:
「持戒」是一切修行之基,「戒」之精神在於防非止惡、斷除習氣,規範「身、口、意」善自護念,不造作惡業,時時保持三業清淨,與菩提心相應,並對人類社會向上向善與光明俱足提升之作用,因此,「守戒」是修習佛法之本也。
「戒律」是通往菩提大道解脫煩惱之法因;亦是渡過生死河之橋樑,但須藉重事相上之磨煉,從中提昇靈性,所謂之「藉境煉心」是也。透過層層磨煉找出煩惱起始之原由,而覺照自心,最後能破除無明,認清實相即為「覺悟」。
綜觀根器深厚之人,有念必有覺;而根器淺薄者,有念卻無覺,易流入邪徑貪得無厭,以致於苦苦相煎,失其大道之本根,所以「為道」須先教人「止念以斷惡;修身而揚善」,修者果能認清真如自性之本質,明自心之正覺,不取不捨空其心,則心外無法;法外無心,何患念動而擾心乎?否則,念動則乖;心生則亂,種種法緣伺機而生,念念相續;頭頭是妄,所以千迷萬執全在一念之微,知覺照即菩提;反之,凡夫是也!
是故,修行之人,先從事相上用功,再入理契悟,達至事理圓融於一心,出入動靜之間,善念常隨,行、住、坐、臥之際,遠離邪思,內戒於心;外戒於身,守戒日久則三業可淨,解脫自在可期,「道」自成矣!願諸子守「五戒」、行「十善」則幸甚!
此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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