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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音鸞訓-【利與害】
本堂副主席二菩薩降:
詩:
安貧樂道似神仙,
切莫貪婪妄念偏;
逐利追名皆障礙,
及時澈悟返瑤天。
示:修行者之所以無法安下心來悟道,都是妄念不能斷絕所致,故妄念不滅,乃進道之障礙也!因妄念無它,名利之爭執不休為主因,所以若有名利之牽纏,實乃學道之大忌也!
「名」與「利」之害,遠比刀劍、槍矛之傷人來得甚之,刀劍傷人,人尚知躲避,縱然避之不及致遭受損傷,來日當引以為鑑,不敢以身試之,但「名」與「利」截然不同也!吾人明知爭名奪利如果難以遂心應願,其下場常身敗名裂,即算是僥倖得逞,亦必須付出相當之代價,誠謂:「殺人一萬,自損三千」是也!可是歷歷在目之一景一幕,自古以還,一一呈現於吾人眼前,雖知名利有如過眼雲煙曇花一現而已,然而人之為此互相爭執,可是至死而毫不悔悟!
蓋,修行者之魔障,定要將好勝鬥強逞能之心拋棄,默默潛修,方能明道、了道也,切莫再為虛名作無謂之爭,利己損人而敗德,毀了一生修持不易之道程,「利」與「害」乃一體兩面相對,得了一利,必有一害,如不該得之財,一朝擁有,卻帶來晝夜寢食難寧之恐懼憂慮,其「害」多於「利」也,苦苦之爭執何來也!願吾人省思細悟之。
此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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