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音鸞訓-『真如實相』
乙巳年三月廿五期
本堂副主席地藏王菩薩降
詩:
靈山會上悟理真,
身心俱寂自光明;
知幻即離無輪轉,
離幻即覺返本根。
示:莊嚴聖地觀音堂界,期期闡開修真道路,楊柳淨灑遍佈三千,傳心法要直見如來,諦聽者桃柳顯真經,儼然修子期期於靈山會上,與諸真契經深義傳心法要,燈燈互耀,洗心滌慮,由相見性,不二法門也。
華嚴經云:「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莊嚴德相,但以妄想執著不能證得。」吾人在一念不覺之當下,即緣生波動現象,即產生無始無明之生心,隨而入無明、行、識,乃至老死十二因緣法則中,如此流轉三界,無法超越生死河。修子若只在重事相上修,只要「執著」便落入生滅之有為法,不論汝修持幾世;無論造就如恆河沙之善德與再大之功名,最終還是輪迴種。唯有從法理入不生不滅之無為法,才能真正看清、放下、勘破而得究竟。
就因眾生誤認一切假相為真,用諸妄想,故有輪轉,知是空花從空而有,幻有雖滅,本性不壞,諸法盡滅,覺性不動,即無輪轉。圓覺經-普賢菩薩章云:「知幻即離,離幻即覺。」吾本緣生幻有本非真,皆為妄想,亦為念念遷流,剎那生滅之相,續相十法界,真如實相,無實無虛,性體本然,諸法一如,真心常住也。
此示
註:
十二因緣法:其十二個過程,包含有「無明」、「行」、「識」、「名色」、「六入」、「觸」、「受」、「愛」、「取」、「有」、「生」,以至「老死」,共有十二個部份。
緣生法:
01.緣於「無明」(貪、嗔、癡等煩惱)而產生「行」。
02.緣於「行」(造作諸業)而產生「識」。
03.緣於「識」(業識)而產生「名色」。
04.緣於「名色」(物質與識神)而產生「六入」。
05.緣於「六入」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而產生「觸」。
06.緣於「觸」(外境接觸)而產生「受」。
07.緣於「受」(苦、樂的感受)而產生「愛」。
08.緣於「愛」(對境生愛欲)而產生「取」。
09.緣於「取」(追求造作)而產生「有」。
10.緣於「有」(業因完成)而產生「生」。
11.緣於「生」(在受於身)而產生「老死」。
真如實相:真是「不變」,如是「始終如一」,也就是佛的本性,是清淨的本性,是永恆不變的本性,是不增不減的本性。實相:實者,非虛妄之義,「實相」指無有本體,又名法性、真如、實性,實相是無相的,假名之曰「實相」。
